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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车险里的规矩,你懂几个?

向下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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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主题: 车险里的规矩,你懂几个?   车险里的规矩,你懂几个? Icon_minitime2011-07-24, 13:11

车险里的规矩,你懂几个?
自从去年8月被一个老B太太讹诈了1000元之后,痛定思痛,彻夜钻研,读书万卷,呕心沥血,总结出以下几点心得之体会,字字精琢,乃新手之葵花宝典,必看。


【心得第一条】:无论撞人、撞车、还是自己单方事故,第一个要拨打122。第二个拨打保险公司电话。看情况是否拨打110。很多新手包括我在内,出险习惯拨打110。这和平时总看到“遇到困难请拨打110”的宣传是有关系得。但实际上,交通肇事,不属于群众困难,110没什么用,甚至如果遇到不明白交通处理流程的110警察叔叔,还会让不经意的破坏了现场,影响交通责任认定和后续的保险理赔。切记,先拨打122。交警出现场,可以给你定责。有了交警的责任归属证明,就是法律认可的证据。有的同学凭自己想象,怕交警来的时候保险公司不来,更怕交警来了之后让车辆移动破坏了现场,保险公司无法拍照,就理赔困难等问题。这是一个误区。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,就是法律。(交警是国家机器,保险公司只不过是商业公司,谁重谁轻还不知道吗?)交警证明是拿到法庭就好使的,保险公司必须承认。只要交警来,你就听交警的。现场破坏也无所谓,交警那有照片,这些材料,如果保险公司想要索取,到交警那是会很容易拿到的。
这是我吃过的亏。我当时只打了110,110来就是协调,协调方法,就是让你现场解决。就是让你自己从腰包拿钱私了,根本都不走保险。那买保险有个屁用!
深入分析:以后不要怕碰瓷的。遇到碰瓷的,先打122,再报保险公司。告诉碰瓷的,你伤了算什么,死了我也陪的起。我有保险, 符合赔偿条件的,我一分不少你,保险公司会全赔你的。但你要是想从我这拿走一分钱,不可能,因为我买保险了。不服?你到法院起诉我吧,判我拿多少,我都认。如果此时碰瓷的狗急跳墙,威胁你的人身安全,切记:拨打110的时刻到了!


【心得第二条】:从牙缝里挤出点钱,买一个录音笔。记住,录音笔,是专门为不涉及人员伤亡,而只涉及车辆和财产索赔准备的。发生事故后,下车之前,请打开录音笔,高端的笔可以放在口袋里,低端的,可以和手机一起握再手里,用手机转移别人视线。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,往往当事人情绪都比较激动,但这个时候,往往交警未到场的时候,也正是对方狮子大开口、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时候。在交警未到场之前,往往双方在交谈中,都可以还原事情的真相。如果把这个真相记录下来,对于将来一旦发生的纠纷,将会起到莫大的作用。经过我查阅相关资料, 民事诉讼中,在公共场合依法得到的录音证据,是可以被法庭采纳的。
深入分析: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,你要尽量在录音时,陈述清楚时间,人物,地点,事件,尽量用语言把越多越好的事件描述进去。你可以主动问当事人如何称呼啊,贵姓啊,电话啊,等等能够确定当事人身份和事件环境相关的语言。可以问询交警的姓名啊,哪个分局的啊,等等信息。可以在交警来之前,和当事人“探讨”一遍事情的真实经过。因为在这个神奇的国度里,所有人,包括交警,现场说的话,都有可能和后来不一样,导致最后的结果会完全不一样。(这个是中国特色,此处省略七千二百字。)当采集到了第一手证据后,不要炫耀,不要让别人知道,而是要低调。虽然你有证据,但是你依然要按照常规方式,努力去办。只有在眼见局势不可挽回时,才亮剑。你要明白剑不出鞘的道理。要明白厚积薄发的古训。要明白一击毙敌的犀利。这样的你,叫城府。这样的事,叫胜算。
实际上,在你平时办理任何与财产有关的事情时,录音都是有用的。比如在你决定购买某件商品时,要记录促销员的介绍,以备商品实际功能和介绍不符时,用于索赔。比如,在你买房买车时,经销商给你的承诺,如果后来没有落实时,用来索赔。比如,你在银行、政府部门办事时,公务人员的态度,不负责任的搪塞,都是有利于你的证据。


【心得第三条】:从牙缝里挤出点钱,买一个行车记录仪。记住,行车记录仪,这个是专门为涉及第三者伤亡准备的。为什么涉及财产索赔的要用录音笔,而涉及人员伤亡的要用记录仪?因为财产有价,人无价。财产方面,还原现场就够用了。而人的方面,一定要真实的记录现场。财产在那摆着,没有后续的可能发生的讹诈和持续性索赔。坏了一个大灯,就是一个大灯,换过了大灯,再坏和你没关系。再大的财产索赔,也有数。你买的三者险如果是10万元,一般性的事故,足以够赔。20万的三者就更富余了。录音笔只要能记录当时坏了什么就可以了,能保证后续处理的公平就可以了。而人,却不是。如果遇到讹诈,你是要养他一辈子的。10万20万的三者险也许根本不够用。所以说药家鑫是这个社会道德败坏的牺牲品。虽然他的做法有些极端,但是我们要未雨绸缪,有备无患。言归正传:行车记录仪,在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中,预防对方抵赖,推脱责任的。如果是对方的责任,那么你可以用它的记录,来协助交警划定责任归属,从而减少赔付比例。刚才说过,因为人无价,存在养他一辈子的可能,还有乱七八糟的各种误工费、营养费,如果你负100%责任,你的10万三者+交强险,是不一定够用的。但是,如果你只承担10%责任的话,那么就算她的全部损失是100万,那么你也只需要支付10万而已。保险就够了,自己是不用掏钱的。出于人道考虑,你可以象征性的给一些钱,但这个不是必须的,不是法律强迫的,也要你根据自己的情况看的。
深入分析:假设你在十字路口,在行车道上,非斑马线地区,绿灯通过时撞死一个人。不巧的是 ,你又是在大城市,赔付标准超贵的地区。最后索赔结果是70万。不巧的是,事发周围又没有监控录像,又没有证人。那么在一般情况下,你可能要负70%责任。也就是赔付49万元。你的三者10万+交强险,一共21.2万,自己再掏28万吧。倾家荡产了。什么?70%?不会吧,我是绿灯啊 ,还是行车道,他还不走斑马线,我怎么能付70%呢?是的,因为《道路交通法规》规定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时,机动车负主要责任;(只有)有证据证明行人违反交通法规的,机动车承担10%的责任。看明白了吗?你拿不出证据,就是70%,就是49万。如果你有证据:行车记录仪,记录的当时事发时的绿色信号灯,发生碰撞的区域在斑马线外(当然前提是你不超速),那么,你最多承担30%责任,也就是次要责任,是30%*70=21万。而三者10万+11.2万交强险,正好够用,还能剩2千呢。很可能的情况是你毫无责任,这种情况,《道路交通法》出于保护行人弱势的考虑,规定机动车方承担10%责任。也就是说,你仅需要承担70%*10=7万元的慰问性赔付即可。


【心得第四条】:搞清楚各个险种的含义。


车损险:只赔自己的车。
三者险:只赔对方车上的人或马路人(你若无责,不赔。)
车上人员险:只赔自己车上的人。


双方肇事造成损失,若自己全责,用自己的车损险赔自己的车损失、用自己的交强、第三者责任险险赔对方的损失。
双方肇事造成损失,若对方全责,他用自己的交强险、第三者责任险赔偿你,他的车损险赔偿自己,你的车损险、交强险、第三者责任险闲置、不利用。


所以,如果遵章驾驶、撞车后自己无责任或责任很小,车损险、第三者责任险,是不利用的。
车损险、第三者责任险只有在违章驾驶的情况下才发生作用。


说这些干什么?
这些是介绍保险知识啊,呵呵
为了让童鞋深刻的理解车损险和三者险都是干什么用的,假设发生以下案例:






假设你在红绿灯路口,对方闯红灯,发生事故,而对方只有交强险,没有三者险,而他又是全责,而你的损失超过2000元,对方交强险不足以赔付你,他又是个铁公鸡,一毛不拔,怎么办?难道损失自认倒霉,自己掏吗?


以下要做的,有悖于【心得第一条】里介绍的方法,但是,却只能在你把【心得第一条】熟记于心的前提上,才能充分发挥,游刃有余。


你要做的:不是第一时间打122,不是报保险。而是问对方,有没有三者险。如果没有,就证明不能给你足额赔付(交强险只2000,而你损失超过2000),那么你是不是应该考虑,告诉警察叔叔,是你闯的红灯呢?


这样做的前提,必须让对方先给你闯红灯的200元罚款,和扣你3分的补偿款,暂且算200元吧,和你承担责任导致的下一年保险费率上浮15%的多交的保险款。也就是说,如果你的保费是4000,那么你应该管他要4000*15%=600元。合计200+200+600=1000元。然后你就闯红灯了。


对方接受这个1000的界限,就是你的车损金额,超过交强险的2000之外,他再掏1000元也不够修你的车。如果这个假设成立,他会很容易同意的。记住,现场只要符合逻辑,警察叔叔会很快出责任认定的。你就可以用你车损险赔偿你自己的车损,用你的交强险和三者险,赔偿对方的车损了。


通过这个假设,你明白车损险和三者险都是做什么用的了吧,我只是发帖而已,是不明真相的群众,是半夜打酱油发现商店关门了,只得来发帖, 只是假设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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